9月11日,市民田女士在市区一家商场逛街时,发现一家饭店的玻璃墙内贴着一张“离婚协议”。她通篇读下来才发现,那竟是这家饭店发布的广告。
田女士说,前几天,她在市区新华路附近一家商场逛街时,发现商场内一家饭店的玻璃墙内贴着一张纸,上面写着“离婚协议”四个大字。她好奇地凑近看,只见“离婚协议”下面写着:“刘某龙,当初你追老娘的时候怎么说的?给老娘买车买房、吃香的喝辣的,如今嫁给你五年了,你说你做到哪个了?”
“谁把这么隐私的事贴到这儿了?”田女士心里好奇,便继续看下了去。“……听说某某地址的某某店特别好吃,这是你最后的机会了,今天不带我去的话,老娘坚决跟你离婚!”看到这里,田女士才发现,这竟是一纸广告。
“吸引眼球的目的确实达到了,就是有点‘辣眼’。”田女士觉得,店家展示这样的奇葩广告不妥当。
随后,记者联系到这家饭店。一名工作人员说,他们此前在其他地方看到了这样的广告文案,觉得有意思,就效仿贴了一张。有市民跟他们说这样的广告形式不妥,他们就将这张广告纸撕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