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高志强 记者 苏少静)献县一男子5年内3次酒驾,近日被献县交警大队查获。
当晚,驾驶人张某与朋友聚餐时喝了两瓶啤酒。聚餐后,他开车经过献县长安大道与中华大街交叉口时,被献县公安交警大队拦停检查。经检测,张某体内的酒精含量达到酒驾标准。
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这已经是张某第三次酒驾了。2018年7月18日,张某因酒后驾车,被北京公安部门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2020年9月10日,张某因二次酒驾,被献县公安部门处以罚款1000元、拘留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最终,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且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张某此次受到行政拘留7日并处2000元罚金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