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9月11日
第02版:02

临床价值不高、价格或费用远超基金和患者承受能力的医用耗材

原则上不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近日,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支付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家医保局要求各地扎实推进国家医保医用耗材代码应用,实现医用耗材带码采购、带码使用、带码结算、带码监管,确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全国统一。

明确纳入医保支付的耗材范围。要加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与医用耗材支付管理联动,逐步将未被纳入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构成的一次性医用耗材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管理范围。

《通知》要求,坚持“保基本”的功能定位,将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医用耗材按程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原则上临床价值不高、价格或费用远超基金和患者承受能力的医用耗材,以及非治疗性康复器具等不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推动建立健全医用耗材医保准入制度,“十四五”期间,应按准入法完成制定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目录。

通知提出,要及时增补必要的新技术产品,退出临床可被更好替代、经济性评价不佳、被有关部门列入负面清单以及其他不符合医保要求的产品。

通知指出,省级医保部门要逐步平衡省内各统筹地区支付政策和保障水平,鼓励有条件的省份尽早以省为单位实现统一。完善医保支付政策,逐步淘汰单纯依据费用水平分段支付、一刀切的定额或限额支付等较为粗放的支付政策。各统筹地区可统筹考虑基金承受能力、参保人负担等因素,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价格或费用较高的医用耗材设定先行自付比例。

2023-09-11 临床价值不高、价格或费用远超基金和患者承受能力的医用耗材 2 2 沧州晚报 content_103635.html 1 原则上不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