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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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山一未成年人骑电动自行车载人出车祸

逆行不避让来车需负全责

本报讯(通讯员 孔大龙 孙明明 记者 张楠)近日,盐山一名未成年人骑电动自行车载人逆向行驶,与一辆轿车发生交通事故。盐山交警大队经查认定:电动自行车骑车人负全责。

8月1日11时30分许,李某驾驶轿车沿盐山县平安大街向南行驶。在平安大街与旭阳路交叉路口,他驾车与逆向行驶的张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电动自行车骑车人张某、乘坐人吴某(均未满18岁)未佩戴安全头盔,头部、腿部、胳膊轻微擦伤。

盐山交警大队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很快查明了事故的全过程。

近日,盐山交警大队对此事故作出事故认定:张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十字路口时未避让右方来车,先行、逆向行驶,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轿车司机李某、电动自行车乘坐人吴某无责任。

2023-08-25 盐山一未成年人骑电动自行车载人出车祸 2 2 沧州晚报 content_102143.html 1 逆行不避让来车需负全责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