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近日,省税务局重点聚焦以民营企业为主体的广大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期盼,推出和优化系列便民办税缴费举措。
对纳税人因各种原因未在今年7月征期内及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可在8月、9月由纳税人通过变更第二季度(或6月)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的方式补充享受。
对11项证明材料采用调阅复用措施,减少资料重复报送,减轻办税缴费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