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城管局官网发布两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共计对河北国坤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予以行政罚款2.3万元。
其中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6月12日,河北国坤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运河区嘉禾一方一期西侧中街非机动车道进行挖掘,未提供相关审批手续,其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8月14日,市城管局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给予该公司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
另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6月12日,河北国坤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运河区嘉禾一方一期西侧中街非机动车道施工时,未采取扬尘污染防护措施,违反了《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8月14日,市城管局依据《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给予该公司罚款1.1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