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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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二十条措施,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

企业招录人员和困难毕业生求职等均有补贴

日前,我市制定《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二十条措施》,持续发力稳就业,托起就业群体“稳稳的幸福”。

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岁至24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政策实施期限截至12月31日。

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引导作用,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300万元的贷款,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给予全额贴息。

加大对高校毕业生贷款贴息力度,符合申请条件的高校学士学位毕业生最高额度为40万元,硕士学位研究生最高额度为60万元,博士学位研究生或正高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最高额度为100万元,按贷款利率给予全额贴息。

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费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等参照执行,2022年度平均参保人数300人及以上的按30%返还,300人以下的按60%返还。

重点开发一批科研类、技术技能类等青年见习岗位,今年募集不少于5700个。对吸纳就业见习人员的给予见习补贴,用于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

今年开发设置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等489个临时性公益岗位,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进行兜底安置。

对从事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照实际缴费额的三分之二给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补贴标准每人2000元。对企业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政策实施期限截至今年12月31日。

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足额落实失业保险金等常规性保生活待遇。将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失业人员及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

开展“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百日千万招聘专项行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丰富线上线下服务功能,搭建劳动者求职和用人单位招聘高效对接通道。

2023-08-21 我市出台二十条措施,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 2 2 沧州晚报 content_101670.html 1 企业招录人员和困难毕业生求职等均有补贴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