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李朝远 姚建德 记者 张楠)两邻居为琐事吵架,造成一方轻伤。近日,经过青县人民法院法官反复劝解,耐心沟通,双方握手言和。
2022年3月,青县的王某与邻居殷某因琐事发生争吵。由于一时冲动,王某将殷某头部打伤。经鉴定,殷某伤情为轻伤一级。
公安机关将此案调查清楚后,青县人民检察院以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向青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被害人殷某就其损失向王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青县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案件后,法官认为王某与殷某是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如果仅仅一判了之,不能在根本上化解双方矛盾,后续可能会产生更多纠纷。于是,法官决定对双方进行调解。
法官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发现双方当事人的情绪仍有些激动。王某认为,双方存在言语冲突,过错并不全在自己。殷某则认为,王某应当受到重罚,即便王某赔偿损失,自己也不会原谅王某。
为化解双方矛盾,法官多次到双方当事人家中上门沟通,并就被害人的伤情组织司法鉴定,明确被害人的损失,确定赔偿金额。其间,法官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调解,给他们释法明理。最终,在法官耐心调解下,王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真诚向殷某表达歉意,并对殷某进行了赔偿。殷某也谅解了王某,并撤回了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