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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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县的付某接到“警察”来电后被骗。他万万没想到,骗他的主谋竟然是带他去“洗钱”的同伙——

诈骗他人不成 竟被同伙骗了

本报通讯员 姚曼君 姚建德 本报记者 张楠

“喂,是付某吗?我是某市公安局的警察。根据我们掌握的线索,你可能涉嫌犯罪,来公安局一趟。”

日前,接到这样一个电话后,青县的付某如坐针毡,他怀疑自己之前提供银行卡帮他人“洗钱”的事情暴露了,立即拿起电话将“警察”传唤自己一事告诉了“洗钱”的同伙申某,并向申某求助。殊不知,他已经陷入了申某设下的圈套。

接到“警察”来电

落入“同伙”圈套

今年1月,申某找到付某,要带着付某“洗钱”。他让付某提供几张银行卡,并承诺“洗”1万元钱给付某1000元。于是,付某准备了4张银行卡,并在申某的带领下前往某市配合诈骗犯罪分子转账、取钱。不料,中途发生了意外情况,付某逃跑了,导致申某“洗钱”不成,一分钱也没得到。

事后,申某越想越气,便把此事告诉了王某和侯某,并和两人商量对付某实施诈骗。3人一拍即合,商量好由侯某冒充警察给付某打电话,这才发生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随后,申某声称侯某能帮付某“解决麻烦”,让付某拿钱“消灾”。

就这样,申某伙同王某、侯某诈骗付某1.8万元。同时,申某还以付某手机已经被公安机关定位为由,骗走了付某的手机,并低价卖给王某。随后,王某又在侯某的帮助下将手机出售牟利。

被骗者报警

警方抓获两人

事后,付某越想越感觉不对劲儿。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付某决定报警。

接到付某报警后,青县公安局迅速展开侦查,很快将申某、侯某锁定为重点嫌疑人。在固定了相关证据后,警方将尚在缓刑考验期的犯罪嫌疑人申某、侯某抓获归案(王某已另案处理)。

5月13日,青县人民检察院以申某、侯某犯诈骗罪,申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向青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青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申某除上述犯罪事实外,还介绍他人提供银行卡帮助“洗钱”,涉案银行卡流水进账共计128万余元,涉诈骗金额43.8万余元。

青县法院判决

两人分别获刑

青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申某、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共计1.98万元,诈骗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申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还为其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另外,申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侯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漏罪,均应撤销缓刑,数罪并罚。

综合申某、侯某二人的量刑情节,青县人民法院最终以被告人申某犯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与前罪数罪并罚,判决执行有期徒刑两年零两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被告人侯某犯诈骗罪,与前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责令被告人申某、侯某连带退赔被害人付某全部损失。

2023-08-08 本报通讯员 姚曼君 姚建德 本报记者 张楠 青县的付某接到“警察”来电后被骗。他万万没想到,骗他的主谋竟然是带他去“洗钱”的同伙—— 2 2 沧州晚报 content_100277.html 1 诈骗他人不成 竟被同伙骗了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