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宫晨 记者 张楠)儿子因工伤致残,父亲已经连续17年打官司,为他讨要治疗费。近日,77岁的老人朱某再次来到运河区人民法院进行最后一次起诉。运河区人民法院积极进行诉前调解,维护了老人的权益。
朱某的儿子朱某某原是某保险公司的员工。1997年,朱某某发生工伤事故,造成脑部一级伤残。此后,朱某某一直由父亲朱某照顾。自2006年起,朱某某每年都会就实际发生的治疗费、交通费等费用起诉保险公司,要求保险公司支付。
官司一打就是十几年。作为儿子朱某某的委托代理人,朱某早就成了运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的“老熟人”。前不久,朱某再次来到运河区人民法院起诉。他说,他今年77岁,他的儿子今年去世了,这次是他最后一次来法院起诉了。
运河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运河区人民法院南陈屯法庭调解员立即与某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并将朱某提供的发票等证据发送给对方,用于其向上级部门申请审批。为了让朱某早日拿到治疗费,调解员每天问、时时催,想方设法让某保险公司加快审批进度。
经过调解员一个多星期的不懈努力,某保险公司终于通过了审批。得知这一消息后,调解员第一时间通知朱某,南陈屯法庭法官则在最短的时间内为当事双方出具了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