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宋胜利 记者 张楠)近日,任丘市青塔乡天门口村的李某骑电动三轮车与骑自行车的赵某(不满16周岁)在街上相撞,两人均受伤。事故发生后,任丘交警大队民警多次进行调解,促使双方握手言和。
日前,任丘市青塔乡天门口村男子李某骑电动三轮车外出,在村间公路上,与骑自行车的女孩赵某相互躲避时相撞,造成赵某左侧锁骨骨裂,被送入医院治疗。经过3天的治疗,赵某出院回家疗养。李某在事故中碰伤了右眼眶,造成眼部充血,经过治疗几天后痊愈。
任丘交警大队出岸公路巡警中队民警经过勘查认为,双方当事人在行驶过程中均存在交通违法行为,故对本次事故做出了双方负同等责任的事故责任认定书。
为了缓解双方的对立情绪,民警联合天门口村村委会工作人员多次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谅解,最终握手言和。李某还专门拿出一部分钱补偿了赵某部分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