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医疗机构
近日,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河北省卫生健康委联合下发通知,规范“三伏贴”应用管理。
通知表示,严禁任何医疗机构为追求经济利益不合理扩大应用范围和应用人群。非医疗机构不得开展“三伏贴”服务。
通知明确,医疗机构开展“三伏贴”服务,应当明确本单位从事该项技术操作的人员,并做好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通知要求,对于接受“三伏贴”的人群,特别是儿童和首次接受“三伏贴”的人群,应当采取“一对一”方式,详尽告知注意事项、贴敷后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以及正确的处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