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7月27日
第02版:02

3岁以下儿童

不使用视屏类电子产品

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国家卫健委印发《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核心知识十条》。该文指出,长时间近距离使用电子视屏类产品,易消耗儿童远视储备量,是儿童青少年近视早发、高发的重要原因。国家卫健委给出了分龄管控视屏时间。

0岁—3岁婴幼儿:不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视屏类电子产品。

3岁—6岁幼儿:尽量避免其接触和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视屏类电子产品。

中小学生:非学习目的使用电子屏幕单次时长不宜超过15分钟,每天累计时长不宜超过1小时。使用电子屏幕学习时,屏幕中心位置应在眼睛视线下方10厘米左右,距离为电子屏幕对角线长度的4倍—6倍。观看30分钟—40分钟后,应休息远眺放松1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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