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代苗苗 通讯员 杨振军 刘文平)任丘市油区某村的男子赵某打工第一天就受伤,但因缺乏相关证据遭遇维权难。在冀中公安局任南分局南站派出所民警的帮助下,赵某近日终于收到了6万元的赔偿金。
日前,冀中公安局任南分局南站派出所民警邹剑军发现一名男子不停地在路边徘徊、张望,便上前询问。这名赵姓男子称,他去年11月份在任丘市油区一个工地打工,上班第一天就不小心从房顶上摔了下来,造成腿部多处骨折,虽经过医治,仍落下了残疾。
为了后期治疗,赵某多次向施工方索要赔偿,但对方以其仅来一天就出事为由拒绝赔偿。赵某又到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诉,但他拿不出证明自己与施工方劳动关系的证据,维权遇到困难。
为此,邹剑军多次走访施工现场了解情况,发现事发当天没有视频监控录像。邹剑军又多方联系,获取了赵某当天确实在现场施工的证人证言。
邹剑军收集证据,多次协助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施工方向赵某支付赔偿金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