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孙亮)近日,市民何女士被电动自行车上的遮阳伞挡住视线,在骑行时撞上路边的护栏,导致腿部受伤。
何女士每天骑电动自行车上下班。为了在路上凉快些,她在网上买了一把遮阳伞,安装在电动自行车的车把上。前几天,何女士走到市区晴川路时,由于路面颠簸,遮阳伞突然垂下来一些。何女士顿时被挡住了视线,看不到路况。由于车速较快,她连人带车一下子撞上了路边的护栏。何女士重重地摔在了地上,腿部和膝盖被磕破了,一时动弹不得。
市交警一大队交警介绍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而大多数电动车加装的遮阳伞高度大都超过了这一规定,对骑车人和其他车辆都具有一定危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