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倩 通讯员 王新海)昨天,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7月15日启动。凡我市符合条件的家庭困难在校大学生和今年被录取的新生,均可到所在县(市、区)教育部门提出借款申请。本专科学生每年最高可申请1.2万元,研究生每年最高可申请1.6万元。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30个基点。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利息由借款人自付。
贷款对象及条件为: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提供以下材料: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学籍证明(新生凭大学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就读高校出具的学费、住宿费证明及开户行账户名称及账号)等相关材料。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时间为7月15日至9月25日。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助学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两家银行承办,两家银行的申请条件、贷款额度都是相同的,学生可自由选择。但国家开发银行的部分业务可以在支付宝上办理,软件普及度更高,目前选择国家开发银行的学生更多一点。
集中受理时段为:7月15日至9月25日,开通时间为工作日每天9:00—11:30、14:30—17:30,热线电话号码:0317—317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