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批复
近日,市发改委发布关于沧州市新华区妇幼保健院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原则同意沧州市新华区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开展前期工作。
批复中显示,该项目建设单位为沧州市新华区卫生健康局。项目总投资约17040万元。总建筑面积1576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2964平方米,包括综合楼、地上楼梯间、附属配套用房等;地下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包括地下车库及消防水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