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弘扬音乐艺术,传播社会正能量,按照“乐享运河 群众文化欢乐汇”系列群众文化活动方案要求,特举办沧州市“沧州好声音”歌手大赛,为全市声乐爱好者搭建展示交流的舞台。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沧州市委宣传部、沧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沧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沧州市音乐家协会
协办单位:沧州市群众艺术馆
二、参赛要求
1.凡在沧州市(含各县市)工作和生活,有一定演唱水平的声乐爱好者均可报名;
2.参赛选手演唱的曲目内容健康、弘扬正能量,流行、美声、民族唱法均可;
3.歌曲演唱时长不能超过5分钟;
4.参赛选手伴奏必须使用MP3格式,比赛当天带U盘现场拷贝伴奏;
5.参赛选手自备比赛服装、化妆。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2023年7月11日——2023年7月20日止。
2.报名方式: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后,连同参赛伴奏音频一起发至邮箱czqygcdb@163.com报名参赛。
报名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3932761529
四、评选程序:
1.大赛由初赛、复赛、决赛颁奖三个阶段组成(赛制根据报名人数予以调整)。
2.大赛邀请我市声乐专家担任评委。
五、比赛时间安排:
1.初赛、复赛时间:7月下旬至8月中旬;
2.决赛、颁奖时间:8月中下旬。
六、奖项设置:
1.本届大赛最终评出“沧州好声音”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2.所有获奖者由沧州市委宣传部、沧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沧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颁发获奖证书。
七、大赛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