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夏青
【读者求助】 近日,市民吴女士向本报记者求助,2021年她的孩子以首付加房贷的形式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但是今年4月孩子因意外离世。
“孩子不在了,房贷我们老两口还在还。但我们在农村务农,经济能力有限,还不上房贷。想咨询一下,除了卖房还有没有其他的方式处理这个房子。”
【律师说法】 就此问题,记者咨询了河北衡泰律师事务所李广玲律师。
李广玲表示,买房人在还贷期间意外去世,父母作为唯一法定继承人,无力还贷也不想留着房产, 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处理:
1.继承人可以放弃房产继承,房屋由银行及开发商自行处置。若继承人放弃继承且该房产有房产证的,贷款银行则会将房屋进行拍卖,用拍卖所得来抵偿房贷,不足部分银行也不能再追究,多出部分继承人也没有权利再继承;若继承人放弃继承但该房产还未办理房产证,则房屋由开发商和银行共同处置,比如拍卖、开发商收回等,开发商和银行共同协商处理后续的房款及贷款问题。
2.继承人继承房产,则可以与开发商、银行三方共同协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金融贷款合同。如果开发商及贷款银行能够同意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金融贷款合同,三方可以协商起草合理的处置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房屋现价、产权归属、房款及贷款的清偿、余款的给付方式等详细内容,三方签字确认后,共同按照方案内容处理就可以了。
3.如果开发商或银行不同意解除以上两份合同,或者三方对于处理方案未达成一致结果,则继承人只能去法院起诉或者去有约定的仲裁机构提起仲裁解决。继承人可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法院或仲裁机构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实际情况做出认定及判决。
像本案中买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仅有年迈的父母,父母确有证据证明,没有固定收入来源,无力负担高额房贷,不具有每月按期定额向银行还贷的能力和现实可能性。法院会根据民法典的“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为依据,同意继承人的诉求,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