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已经拿到判决书的张某和王某,听了献县法院法官的一番分析后,又自愿签署了一份和解协议,这是怎么回事呢?
事情还要从两年前说起。当时,山东德州的张某找献县的王某建鸡棚。鸡棚投入使用后,突遇大雪,鸡棚倒塌。张某向王某索赔遭拒后,将王某起诉至献县法院,要求王某赔偿损失约50万元……
一场大雪压塌鸡棚
养殖户状告建棚者
山东德州的张某想养鸡,便找了献县做建材生意的王某建鸡棚。王某承诺包工包料,还与张某签订了一份协议,对相关事项进行了约定。
协议约定:施工完成后一年内出现鸡棚倒塌的问题,由王某负责重建;每个鸡棚总造价为12.5万元。
按照协议,王某为张某建了两个鸡棚。因为建起的鸡棚实际宽度大于规划的宽度,所以造价超出了预算。最终,张某支付工程款共计27.4万元。
2021年4月,鸡棚建成后投入使用。2021年11月,一场大雪后,两个鸡棚突然倒塌,致使鸡棚内部分设备以及鸡苗受损。为减少损失,张某另找他人重建了鸡棚。
遭受损失后,张某向公证处申请了证据保全。很快,公证处通过拍照、录像的方式对鸡棚倒塌的情况进行了证据固定。
此后,张某多次找王某索赔,都被王某拒绝。无奈之下,张某将王某起诉至献县法院,并申请对鸡棚的施工质量和鸡棚倒塌造成的损失进行鉴定。
原告:鸡棚存质量问题
被告:属不可抗力造成
张某称,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鸡棚建设完成一年内出现问题,由王某负责重建。王某应当赔偿自己重建鸡棚的费用25万元,赔偿设备和鸡苗损失21.5万元及公证费、鉴定费等,共计约50万元。他认为,建鸡棚用的建材、施工以及安全设计存在问题,王某违反了协议约定,理应对自己进行赔偿。
针对鸡棚倒塌一事,王某表示,当时,鸡棚搭建好后,张某对鸡棚进行了验收,没有发现问题。这证明鸡棚的倒塌并非施工和建材的质量问题导致。张某使用鸡棚将近一年,建材存在正常的损耗,且张某并未安装有效的排气设施,导致鸡粪产生的腐蚀性气体对搭建鸡棚的建材造成了腐蚀。
王某认为,两人的协议中有这样的约定: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承建方免责。天降大雪属于不可抗力因素,且张某在恶劣天气下没有及时清理鸡棚上的积雪,致使鸡棚倒塌。因此,张某的损失与他无关,他不应对鸡棚倒塌一事负责。
法官判后解疑释惑
力促双方达成和解
献县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鸡棚施工没有设计图纸,王某也没有向张某提供技术和质量合格等证明材料,且张某只是对鸡棚外观进行了验收,鸡棚仍在一年的质保期内。鉴定结果显示,搭建鸡棚的建材和施工存在问题,所以王某应承担大部分责任。
在搭建鸡棚的过程中,张某不断要求降低建棚的价格,王某连续让步,这与鸡棚质量不达标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且两人签订的协议中排除了特殊天气造成的影响。因此,张某对此也应当承担一部分责任。
今年6月10日,献县法院依法对此案宣判,判决王某赔偿张某29.7万元。
王某对法院的判决结果有些不满,打算继续上诉。献县法院的法官了解情况后,对王某进行了判后解疑释惑。法官耐心释法明理,解开了王某心中的“疙瘩”。随即,法官促使张某与王某自愿达成和解。双方约定:王某分4期赔偿张某25万元。在签订和解协议当天,王某向张某支付了部分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