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华区商务局发布公告,对在新华区购置家用乘用车的消费者(自然人)给予一定数额的财政补贴。
6月20日至7月4日(以购车发票开具日期为准),新华区采用财政直补的形式,对在新华区限上汽车销售企业且必须是零售企业(不含批发企业),购买7座(含)以下新家用乘用汽车(含非营运皮卡)的消费者(不限新华区户籍的自然人)给予一定数额的财政补贴(活动期间只能享受一次)。
其中,对购车发票价格10万元(不含10万元)以下的消费者,每辆汽车补贴1000元;对购车发票价格10万元至20万元(含10万元、不含20万元)的消费者,每辆汽车补贴2000元;对购车发票价格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消费者,每辆汽车补贴3000元。
申领补贴时间为此次活动结束后至7月30日前,过期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