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运河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沧州市正面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被罚款共计87.5万元。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沧州市正面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以发布高薪招聘信息为诱饵,实则推销其影视后期制作课程。其在营销中利用统一话术进行诱导宣传,宣称购课后免费向求职者提供兼职接单,对接各大商家,每天单量充足,并向求职者发送高收益案例图片、接单价目表等不实内容,严重误导了求职者。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该公司在营销宣传中,宣称课程原价7980元,但在实际销售活动中从未按宣称的“原价”交易过,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