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求助】 近日,市民张女士向本报记者求助,她前不久和丈夫去办离婚,但被告知要经过为期30天的离婚冷静期。虽然以前听说过,但是这30天张女士却不知道该干什么,她想知道离婚冷静期内要注意什么?
【律师说法】 就此问题,记者咨询了河北衡泰律师事务所李广玲律师。
李广玲说,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离婚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该条款规定的30日就是离婚冷静期。
李广玲认为,离婚冷静期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问题:1.如果夫妻感情没有完全破裂,仍有和好可能,最好找对方敞开心扉谈谈,化解矛盾,再给双方及婚姻一次机会。在这30天内可以冷静下来考虑离婚带来的负面影响,再对婚姻重新审视,最后能重新和好。2.如果感情完全破裂,没有和好可能了,那么可以趁着这段日子,婉转地和孩子、双方老人表达一下现在婚姻的状况及处理决定,听听家人的意见和感受,把婚姻对亲人的伤害降到最低最弱。3.把子女抚养权、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关系协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