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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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种粮户获中央财政补贴7767万元

发放对象为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

记者日前从市财政局获悉,为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切实提高实际种粮者的获得感,上级财政部门下达我市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7767万元。

这次补贴的发放对象为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民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根据服务双方合同(协议)约定,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原则上补给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生产者。对于流转土地种粮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的流转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合同(协议)约定补贴为原承包者的,采取协商减少地租等方式,使实际种粮者受益。

补贴发放的依据是水稻、小麦、玉米和大豆等粮食作物实际播种面积,补贴标准由各县(市、区)结合资金额度、核实确定的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综合测算确定,县域内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同时,财政部门将加强补贴资金的审核监管和信息公开公示,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保障种粮农民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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