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
近日,任丘市人民政府发布通告,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市区道路、106国道、328省道以及农村公路上打场晒粮、堆放物品;严禁在公路两侧路肩、边坡、边沟堆放燃烧秸秆杂草、倾倒垃圾。
凡擅自在上述道路上打场晒粮、堆放物品和秸秆杂草、倾倒垃圾影响公路畅通的,有关部门将按照职责要求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