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宋胜利 本报记者 张楠 摄影报道
近日,任丘市青塔乡天门口村的郭发连老人在伤愈出院后,给任丘交警大队出岸公路巡警中队民警刘赶良、吴艳伟、李硕送去一面锦旗,感谢民警的“救命”之恩。
两辆三轮车相撞
七旬老人重伤昏迷
4月7日傍晚,任丘市72岁的郭发连骑着电动三轮车在任丘市雁翎路向北行驶,欲赶回任丘市天门口村。其间,他驾车不慎与雄安新区七间房乡大树刘村王某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相撞。两车均有不同程度的损坏,郭发连受伤。
任丘交警大队出岸公路巡警中队中队长刘赶良接到报警后,迅速带领民警吴艳伟、李硕赶到现场。他们拨打了急救电话,并拍照固定了现场证据。很快,救护车赶到现场,将昏迷不醒的郭发连送往任丘市人民医院。经过诊断,郭发连多处骨折、肾脏出血,医生建议转院治疗。当晚,郭发连被转送到沧州市中心医院抢救治疗。
伤者急需治疗费
家人无力负担
4月9日,民警吴艳伟给郭发连的家人打电话,询问郭发连的伤情。郭发连的家人称,两天时间,家人东拼西凑的五六万元钱已经花完了,医院正在催促缴费,至少还要交10万元押金。现在,家人再也借不到钱了,正在为筹钱发愁。
吴艳伟放下电话,向刘赶良汇报了这一情况。刘赶良对郭发连的遭遇深感同情,当即让吴艳伟和李硕去郭发连家,了解其家庭情况。一旦确定郭发连家确实生活困难无法筹款,他们会帮郭发连申请社会救助基金。
民警入村调查
了解伤者家境
在天门口村,热心的村民领着两名民警前往郭发连家。路上,村民你一言、我一语,向民警诉说郭发连家的困难情形。
原来,几年前,郭发连家的老房拆了,至今也没盖新房。村委会为了照顾他,这些年一直让他住在村委会,村委会就成了他临时的家。两名民警到郭发连“家”一看,家里一件像样的家具都没有,桌椅板凳和箱柜全是祖辈传下来的,早已破烂不堪。除了一台老式旧彩电之外,没有其他家用电器。他的儿子结婚以后日子过得也不宽裕。
民警随即又对事故另一当事人王某某的情况进行了调查。经查,王某某家也不富裕,王某某靠到周边村庄卖鸭蛋谋生。虽说王某某在这次事故中负次要责任,但是他驾驶的三轮摩托车没上保险,修车费用只能自己承担。目前,王某某也没有能力为郭发连支付医疗费用,且具体赔偿事宜还在调解中。
民警帮助申请救助金
受伤老人伤愈出院
回到单位后,两名民警向刘赶良汇报了调查结果。随后,3名民警决定根据此次事故郭发连应负主要责任的实际情况,为郭发连起草一份申请社会救助的申报材料。材料逐级上报,于4月11日由任丘交警大队上报到承办救助基金的沧州市中华联合财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联合公司)。
接到申请材料后,中华联合公司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前往沧州市中心医院,对郭发连的受伤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了解了郭发连的伤情后,中华联合公司立即表示:救助基金刻不容缓,必须马上到位,不能耽误救治。
就这样,直到5月10日郭发连康复出院,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中华联合公司先后为他支付救助基金14万元,解了郭发连一家的燃眉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