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6月09日
第03版:03

沧州高中招生 今年变化不小

●全面停止市外民办普通高中在我市招生 ●各县(市)所属公办普通高中在本县(市)招生 ●中心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招生 本报记者 张倩

6月6日,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从2023年开始,全面停止市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我市的招生工作。

严格控制招生范围

普通高中实行属地招生的政策。

公办普通高中招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渤海新区所属公办普通高中在本县域内招生,中心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招生。

民办普通高中招生以审批地为主,在优先满足审批地初中毕业生就学愿望和需求的前提下,经协商可在审批地外招生。

严格管理招生计划

各县(市、区)要加强控制大校额工作,逐年减少大校额学校招生计划,逐步将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控制在1000人以内,新建学校年度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在1000人以内。严格控制大班额,起始年级班额不得超过55人,鼓励减少班容量至50人以下。

中心城区省级示范性高中文化统招生指标,全部分配到招生范围内的初中学校。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继续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将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名额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分配名额适当向区域内农村初中、薄弱初中倾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我市各民办普通高中在优先满足审批地初中毕业生就学需求的前提下,2023年可适当在审批地外招生。审批地外招生计划不得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0%,学校审批地的招生计划不低于总计划的90%。民办普通高中要按照均衡原则,将在审批地外的招生计划,分配到其他市、县。

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参照其他地市做法,从2023年开始,我市全面停止市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我市的招生工作。

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中心城区省级示范性高中统招生录取按考生志愿和核定的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划出录取参考线。在录取参考线上按分配的指标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学校录取参考线上生源不足,可降50分(含50分)录取。对降分后仍不能完成统招生分配指标的,该初中学校指标收回,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

中心城区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的分配方式为:市教育局按照中心城区初中学校学籍在册人数和中考报名人数核定各校指标数量。

各县(市、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方式可参照执行。

录取对象为每所初中学校内具备本校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在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

对有转学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和具备我市户籍在外地接受义务教育后回我市参加中考的应届毕业生,不占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成绩达到所填报志愿的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分数线的,可以被志愿学校录取。

一般高中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统招录取。

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按照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的原则,将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纳入到本地统一招生序列,与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按照招生时间、流程和步骤三统一的原则进行招生。民办普通高中要严格执行经生源地确认并经省教育厅备案的招生计划。

我市民办普通高中在市外招生,需按照生源地教育部门规定的录取方式和审定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录取结果经生源地教育部门确认后,按照录取名单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并按规定办理学籍手续。

市内民办普通高中在我市域内跨县招生的,按照生源地所在县级教育部门规定的时间、程序、方式,进行招生和确认,不得自行招生。

被各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也未说明原因的考生,视为放弃入学机会,其他任何普通高中不得再予以录取。

普通高中自主招生

普通高中向本辖区主管教育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自主招生方案,经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省教育厅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后,方可进行自主招生。

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不得超过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的5%。公办普通高中在规定的招生范围内进行自主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在学校审批地内进行自主招生。

自主招生的对象为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初中在籍在校应届毕业生。自主招生的时间在中考成绩公布后与统招录取同步进行。自主招生不得录取当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成绩的学生。

全市普通高中学校一律不得以中外合作办学、“国际部”等名义进行招生。

2023-06-09 ●全面停止市外民办普通高中在我市招生 ●各县(市)所属公办普通高中在本县(市)招生 ●中心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招生 本报记者 张倩 2 2 沧州晚报 content_93608.html 1 沧州高中招生 今年变化不小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