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张利娜 记者 张楠)“没想到,我们这个案子在正式立案前就被法官解决了。办案效率太高了!”近日,海兴县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化解了一起标的额为50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为当事人节省诉讼费8800元。
河北吉达公司与福建三远公司有长期业务合作关系。福建三远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累计欠河北吉达公司货款50万元。河北吉达公司多次催要未果,将福建三远公司起诉。海兴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法官在立案前查阅涉案材料时,发现此案证据确凿、充分。考虑到开庭审理此案不利于双方的后续合作和纠纷的化解,法官决定组织双方开展诉前调解。
为了化解双方矛盾,法官多次与原告、被告沟通,耐心听取双方诉求,详细了解了福建三远公司拖欠货款原因,并及时邀请双方到庭参与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针对福建三远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积极对双方做思想工作,耐心释法析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为当事公司节省诉讼费8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