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的两则行政处罚文书显示,沧州吉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沧州市鼎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连续受到监管部门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沧州吉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吉祥大成三期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逾期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青县住建局对其行政处罚20万元。
沧州市鼎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鼎一首府3号楼项目自2021年8月1日开始建设,至今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青县住建局对其行政处罚20万元。
此前,沧州吉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开发建设的吉祥大成三期项目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被青县住建局处以行政处罚5万元。沧州市鼎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被罚款40.11万元;项目负责人纪某某也被罚款3.6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