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宋爱莲 记者 张楠)近日,渤海新区黄骅市公安局滕庄子派出所民警在执勤过程中救助了一只“大眼萌”——猫头鹰幼鸟(上图),并将其移交沧州市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妥善安置。
5月20日8时许,渤海新区黄骅市公安局滕庄子派出所民警在渤海新区、黄骅市康庄子村附近巡逻时,看到一只灰色的鸟趴在路边一动不动。民警立即下车查看,发现这是一只猫头鹰幼鸟。见有人靠近,小猫头鹰瞪着一双呆萌的大眼睛,慌张地向后挪动。
民警初步观察确定,小猫头鹰没有明显外伤,极可能是学习飞行过程中落到路边。民警当即小心翼翼地从背后轻轻抓住它,放进一个纸箱里,带回派出所。经过民警悉心照料,小猫头鹰状态逐渐好转,变得十分温顺。
随后,民警与沧州市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工作人员取得联系。经过鉴定,沧州市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工作人员确定这只“萌禽”就是一只野生猫头鹰幼鸟,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据此,民警将小猫头鹰移交沧州市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妥善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