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个市本级医保业务
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医保局发布公告,自5月26日起,市医保局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查询和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结算8个市本级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沧州市政务服务大厅进行集中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