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献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防范和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举报的公告。
举报范围: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或跨行政区域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逃避监管,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等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以修路、土壤修复为名填埋处置飞灰等危险废物的;向林地、河道、坑塘、水库河湖岸线、城乡接合部、县域边界地区、人迹罕至地区、废弃或闲置厂房、院落、道路两旁等排放、倾倒危险废物的;无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作坊、工厂或以合法形式为掩护的单位非法收集、贮存、倾倒、转移、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等。
举报渠道:
沧州市环境保护局献县分局:4624505
献县公安局: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