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何晓玲)昨天,记者从市商务局了解到,2023年度第二批汽车消费券将于5月20日开始发放,发放总额为600万元。
市商务局利用省级汽车促消费资金和市级促消费资金,通过建行生活APP,对符合购车补贴条件的个人消费者,以发放商超消费券的形式给予补贴,活动时间为5月20日至6月10日,先到先得,发完即止。核销消费券最晚时间不超过6月30日24时。
补贴对象为,活动期间在沧州市参与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购买7座(含)以下新家用乘用车(含非营运皮卡)的个人消费者。如汽车以旧换新,还可申领以旧换新消费券。
购1辆10万元以下的新车,补贴1000元消费券;购1辆10万元(含)至20万元的新车,补贴3000元消费券;购1辆20万元(含)以上的新车,补贴5000元消费券。以旧换新,在新车补贴标准基础上分别增加500元消费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