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婧
【读者求助】 日前,市民韩先生求助本报帮办记者,他的朋友向他借款80万元,由于暂时无法还款,用一套房屋进行抵债。韩先生最近急需用钱,想卖掉朋友抵押的房屋。
韩先生说,2020年年初,朋友向他借款80万元,承诺1年内连本带利还清并写了借条。当时韩先生手头比较宽裕,就把钱借给了朋友。1年后,朋友没有按期还钱。经过多次协商后,朋友将一套房屋抵押给韩先生。最近,韩先生的生意周转困难,他想尽快把朋友抵债的房屋处理掉。
“朋友抵押在我这里的房屋没有过户,可我现在急需用钱,想抵押出去贷款,或者直接售出。我想咨询一下律师,我该怎么合规合法地处理抵押房。”韩先生说。
【律师说法】 就此事,记者咨询了河北东方伟业律师事务所的郑洁律师。
郑洁认为,韩先生自己无权出售或抵押这套房屋贷款,但可以与朋友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保全房屋向法院起诉。
虽然韩先生朋友把房屋抵押给韩先生,但依据相关规定,韩先生并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由于双方未做抵押登记,该抵押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韩先生的朋友自己可以随时处置房屋,而韩先生无权处置。因此,韩先生可以与朋友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保全案涉房屋,这样房屋才可以合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