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圣哲)近日,沧州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发布公告,因雨季临近,原址殡仪馆骨灰室年久失修,存在一定安全隐患。5月28日前所有寄存骨灰须全部迁出。
截止时间:5月28日。逾期仍未迁出的,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将集中组织搬迁,暂存于沧州公墓骨灰堂。
骨灰安置方式:1.家属自行安置。2.家属自行将逝者骨灰迁往位于沧县达子店村新建沧州公墓骨灰堂。
办理时间:原址每日上午8:00—10:30,新址每日上午8:30—12:00。
办理程序:1.骨灰寄存人携带逝者火化证和骨灰寄存证、本人身份证到原址殡仪馆办理骨灰迁出手续。2.寄存证丢失的,需寄存人提供书面证明、寄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寄存人因故不能到场的,由受托人携带书面委托书、寄存人和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寄存服务欠费的,须补足所欠费用方可搬迁;寄存期限未满的,办理迁入时按照新标准核算缴费。
迁入手续:寄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逝者火化证和2寸照片二张、原址殡仪馆出具的《骨灰迁出凭证》,经沧州公墓大门步行进入,车辆停放在大门北侧停车场。如租用殡仪馆服务车运送骨灰,请向15230786291预约,每次230元。
原址沧州殡仪馆电话:18932765911,新址沧州公墓电话:5536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