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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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山

清理整治小区等处“僵尸车”

日前,盐山县政府发布通告,将对盐山县各居民小区、城中村内长时间占用公共停车场、停车位、消防通道、绿化带等区域,长期无人维护和使用,存在外观残旧破损、灰尘遍布、轮胎干瘪、号牌缺失等一种或多种情形的机动车辆(含电动车、摩托车)开展清理整治。

属于整治对象及范围内的车主、驾驶人或管理人,须在通告发布15日之内将相关车辆自行清理。

对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提示劝阻、通告发布后逾期仍未自行移走的“僵尸车”,经固定相关证据后,由公安交管部门利用每月最后2天时间依法实施拖移,集中停放至停车场。拖移、停放所产生费用由车主自负。监督举报电话:110、622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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