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4月06日
第02版:02

各中小学、幼儿园

每学期至少组织 2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近日,我省出台了《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若干措施》。

其中规定,各中小学、幼儿园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分别开展1到2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建立相对稳定的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和资源目录,以学校为主导,搭建协同育人工作平台。

探索推行家庭教育清单制度,帮助父母厘清家庭教育责任,主动协同学校教育,积极引导子女体验社会。

我省将建立覆盖城乡社区的“知子花开”巾帼家教指导服务站,2025年城市社区、农村社区建站(校)率分别达90%和80%,服务站每年至少组织4次普惠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扩大社会育人资源供给,净化社会育人环境,加强校园周边环境和校外培训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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