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婧
【读者求助】 日前,献县的赵先生向本报帮办记者求助,他1个月前开小货车替朋友送货,结果途中由于避让行人发生车祸。由于这次事故,赵先生右胳膊骨折,肋骨也折了1根。由于没有肇事方,赵先生住院治疗的各项费用都是自己出的。
“我是在送货途中发生事故的,如果当时没替朋友去送货,就不会发生事故。我想请问下律师,可不可以要求我的朋友及货主赔偿我的损失?”赵先生说。
【律师说法】 就此事,记者咨询了河北东方伟业律师事务所的郑洁律师。
郑洁律师认为,无偿帮工造成自己损害的,可以要求朋友在各自的过错内承担赔偿责任。
献县的赵先生自述,此次是单方事故,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被帮工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也就是说,赵先生如果有证据证实本案中确实是帮朋友无偿送货造成自己的损害,而朋友当时也没有明确地拒绝赵先生,那么赵先生可以要求朋友依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