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夏青
【读者求助】 近日,市民黄女士向本报记者咨询,她女儿还有两个月就要结婚了,她给孩子准备了丰厚的嫁妆。想咨询一下,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说法】 就此问题,记者咨询了河北衡泰律师事务所的李广玲律师。
李广玲表示,对于嫁妆的性质,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认定,其是否用于夫妻日常生活、嫁妆的价值大小、是否进行了物权公示等作为认定嫁妆归属的参考标准。
李广玲说,男女双方结婚组建的家庭,是夫妻共同组成的生活共同体,而不是个人的。对于一些日常家电,如冰箱、洗衣机等物件,女方父母在实施赠与行为时,主观意识上考虑更多的是为了便利双方今后的生活,供双方在今后的日常生活中使用,而且实践中通常也是双方都享受到了赠与物提供的服务,故应认定这类物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一些私人物件,如戒指、项链、衣服之类的,因其具有人身专属性,参照法律相关规定的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属于个人财产,则该类嫁妆应属于赠与人以自己的行为表示明确赠与一方的个人财产,应属于黄女士女儿的个人财产。而对于房产、车辆等通常需要进行物权公示的大额财产,作为女方的父母必然是希望自己的女儿过得好,故对于赠送的房产、车辆等大额财产登记在自己女儿名下,必然是包含赠与女儿的意思,属于女方个人财产。但若在进行产权登记时,登记了双方的名字或某些原因登记在男方的名下,则应视为女方父母对双方的赠与,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