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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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兴一名消费者从当地一家服装店购买了购物卡,没想到卡还没用,服装店却关门了。海兴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退卡”

本报通讯员 张利娜 本报记者 张楠

“购物卡还没用过,服装店就关门了,还不退钱。要不是法官帮忙,我卡里的钱就打水漂了……”申请执行人刘某从海兴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手中接过服装店老板返还的2250元钱后,不停地感谢法官。

买卡容易退款难

预付消费引纠纷

2017年3月,徐某在海兴县开了一家服装店,开展了购卡优惠活动。其间,徐某劝说刘某花费2250元购买了3张总面额为2500元的购物卡。3张卡面额分别为1000元、1000元、500元。

2019年9月,徐某的服装店关门了,但刘某购买的3张购物卡仍未消费。为此,刘某多次找徐某协商,要求退还购物卡内款项,但徐某一直拒绝退还。

双方打起官司

经营者被判退钱

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刘某向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投诉无果后,遂向海兴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海兴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经过审理认为,经营者以预收款的方式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后,应当按照当初的承诺履行相应服务,如果没能按照当初约定履行相应服务,则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相关的利息等。

在此案中,徐某在经营服装店期间,劝刘某以预付的方式在其店内购买了3张购物卡。后来,徐某关停服装店,致使刘某未能享受相应的消费服务,应当依法退还购物卡中的款项。

据此,承办法官依法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退还原告刘某所购购物卡内款项共计2250元。

此后,由于徐某并未履行判决,刘某向海兴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海兴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多措并举,终将此案执行完毕,帮刘某讨回了应退款项。

法官提醒:

理性购买预付卡

预付卡消费在服务领域广泛存在。现实中,一些经营者以装修、维护、停业整顿为理由关停门店,或在重新装修后改换门面终止服务,损害了预付卡消费者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

本案中,徐某关停服装店,致使消费者刘某在其店内购买的购物卡无法使用。此后,徐某拒绝退还购物卡内款项,损害了刘某的合法权益。

承办法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判令此案经营者徐某退还购物卡内款项,保护了消费者刘某的合法权益。此案的妥善审理维护了市场交易秩序,有益于规范经营者、服务提供者的交易行为。同时,法官也警醒消费者理性购买预付卡,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及时维权。

2023-03-28 海兴一名消费者从当地一家服装店购买了购物卡,没想到卡还没用,服装店却关门了。海兴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2 2 沧州晚报 content_93741.html 1 “退卡”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