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付进 记者 唐慧)近日,泊头一对好朋友聚会饮酒后,分别驾车回家,结果双双被查。
3月6日中午,泊头交警大队河东中队民警在泊头市齐桥镇高尧路口开展酒驾、醉驾整治统一行动。看到一辆棕色轿车和一辆红色轿车先后朝卡点驶来,执勤民警示意两辆车的司机停车接受检查。民警对两名司机进行呼气式检测。结果显示,棕色轿车司机高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红色轿车司机刘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询问得知,高某、刘某是一对好朋友。当天中午,两人在一起聚会喝酒。两人在酒足饭饱后,竟然驾车回家,结果双双被查获。
高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泊头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处以暂扣机动车、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的处罚。刘某被泊头交警大队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