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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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庭审中违法用手机录音

吴桥法院依法对其罚款1000元

本报讯(通讯员 李莉 记者 张楠)近日,吴桥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时,被告徐某明知故犯,违法用手机录音,被吴桥县人民法院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

近日,吴桥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书记员在庭审前向原被告及旁听人员宣布了法庭纪律。没想到,在庭审过程中,被告徐某在明知不能录音的情况下,擅自用手机录音,被值庭法警发现。徐某见被发现,立即收起手机,并矢口否认自己录音的行为。书记员和值庭法警依照相关规定对被告的手机进行检查,当场在徐某的手机中发现了庭审过程的音频文件。徐某无可抵赖,这才承认自己在庭审期间偷偷录音。

主审法官对徐某进行了严肃批评,并责令其删除录音。随后,吴桥县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徐某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的决定。徐某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写下了悔过书,并自觉缴纳了罚款。

吴桥县人民法院法官表示,法庭是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重要场所,在庭审过程中,诉讼参与人及其他人都应当严格遵守法庭纪律,严禁任何破坏庭审秩序的行为。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不仅与法治精神背道而驰,还是对法律的亵渎、对法庭的藐视,当事人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当事人行为构成犯罪的,还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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