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01日
第04版:04

以恋爱为由 骗取24万余元

青县一女子

获刑4年半

本报讯 (记者 代苗苗 通讯员 刘国贞 宋湛莹)为追求“高品质”生活,青县女子刘某打着谈恋爱的幌子,先后骗取3名男子的钱款共计24万余元。因构成诈骗罪,刘某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2021年6月至2022年7月,已离异的刘某在青县某音乐会馆上班期间,先后与来会馆唱歌的男子周某、张某及在会馆当服务生的邹某相识。

在此期间,她先后与3人“谈恋爱”,骗取他们的信任,以其父亲病重、去世办理丧事为由向他们索要钱财,得手之后很快借故提出分手。

就这样,刘某一年多时间骗得247964元。她将赃款全部用于赌博、还账以及个人消费。一名被害人察觉自己上当后,拨打了110。在警方面前,刘某对自己假借恋爱之名骗取他人钱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近日,青县人民检察院以刘某涉嫌犯诈骗罪向青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多次骗取他人财物247964元,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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