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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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

6项税务证明事项 实行告知承诺制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从今年3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纳税人可自愿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税务机关不再索要该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并依据纳税人书面承诺办理相关税务事项;不想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应当提供该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这6项税务证明事项分别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证明,公共汽电车辆认定表,专用车证,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证明,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身份证明、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合伙身份证明。

2023-02-28 3月1日起 2 2 沧州晚报 content_83719.html 1 6项税务证明事项 实行告知承诺制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