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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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中心城区

将重新启用21处交通监控设备

近日,沧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发布公告,我市中心城区将重新启用21处交通监控设备。这些设备分别是:

1.黄河路与解放路交叉口东向西、西向东、南向北、北向南

2.黄河路与千童大道交叉口东向西、西向东、南向北、北向南

3.黄河路与交通大道交叉口东向西、西向东、北向南

4.黄河路与清池大道交叉口东向西、西向东、南向北、北向南

5.黄河路与朝阳大街交叉口东向西、西向东、北向南

6.黄河路与开元大道交叉口东向西、西向东、南向北、北向南

7.黄河路与御景街交叉口东向西、西向东、南向北、北向南

8.黄河路与求是大道交叉口东向西、北向南

9.九河路与千童大道交叉口东向西、西向东、南向北、北向南

10.九河路与蔡御街交叉口东向西、西向东、南向北、北向南

11.九河路与浮阳大道交叉口东向西、西向东、南向北、北向南

12.解放路与海丰大道交叉口东向西、西向东、南向北

13.解放路华北商厦路口东向西、西向东

14.解放路与御景街交叉口东向西、西向东、南向北

15.长芦大道与工农路交叉口南向北、北向南

16.交通大道与东风路交叉口东向西、西向东、南向北、北向南

17.御河路与御景街交叉口东向西、西向东、南向北、北向南

18.开元大道与鲸川路交叉口南向北、北向南

以上路口交通监控设备抓拍: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19.黄河路与求是大道交叉口东向西、北向南

20.开元大道与鲸川路交叉口南向北、北向南

以上交通监控设备抓拍: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机动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的。

21.维明路与水月寺大街交叉口南侧北向南

以上交通监控设备抓拍: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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