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从现在开始,我市开展2023年度社会组织等级评估。
参加评估的对象为市、县(市、区)两级依法成立登记时间满2个年度,未参加过评估或评估等级有效期已经期满的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已参加过2018年度等级评估,有效期至2023年底即将期满的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可提前申请参加2023年度等级评估;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要求,成立登记时间满2个年度,未参加过评估或评估等级有效期已经(或至2023年底即将)期满的基金会均须参加2023年度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成立登记时间未满2个年度但已参加过2次年报(检)的基金会,也可提前申请参加2023年度等级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