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哪里是晚会,简直是‘广告大会’里夹杂了几个节目”“主持人存在的意义就是念广告吧”“没有广告植入的元宵晚会看着舒服”……为了迎接春节、元宵节两大传统佳节,央视、各大卫视纷纷推出大型晚会。记者近日浏览社交媒体发现,对于一些晚会,观众频频“吐槽”,大量存在的广告成为主要“槽点”。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晚会大量植入广告的情况已成为近年来的普遍现象。不少网友说,有的广告甚至贯穿晚会始终,被主持人反复提及,过多的广告十分影响观看体验,“守在电视机前等待直播,好不容易等来了晚会,无处不在的广告却让人难以专心观看,非常跳戏”。
记者采访了解到,从晚会制作方角度来说,广告多少与赞助经费直接挂钩,对于节目制作和明星邀请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但过多的广告对观众来说却成了“赶客”之举。如何平衡二者之间的关系?过量的植入广告是否涉嫌违法违规?广告出现数量是否应得到限制?带着这些问题,记者展开了调查。
晚会植入广告过多
影响观众观看体验
近些年,晚会、综艺节目、影视剧中植入广告过于生硬、数量过多,逐渐成为被观众集中反映的问题之一。在今年的某卫视跨年晚会中,某家居品牌的广告可谓赚足眼球,该品牌名称始终出现在屏幕右下角,并且在主舞台两侧有硕大的品牌图片,当镜头拉近时几乎占据屏幕的一半,红色背景更是在昏暗的现场显得格外扎眼。在随后的时间里,主持人和嘉宾你一言我一句地谈论着房间装修,主持人更是介绍起身下的沙发和身旁的按摩椅,在3分钟的介绍后,才报出下一个节目。
看了这场晚会的天津市民张先生说,自己的目光甚至很难聚焦在正在表演的节目上,整个晚会看下来就记住了赞助商是谁,严重影响观看效果。
记者通过回放观察多场晚会发现,每场晚会都有大量的广告植入。从主持人报幕到舞台布置再到演出节目,赞助商提供的广告无处不在,而且形式多种多样:有几乎占据整个背景板的品牌商标;也有无处不在的品牌动画;还有节目间歇给观众播放一长段广告等。
大部分晚会的广告宣传还不是单个品牌的“独奏”。在某场晚会的一次节目串场中,两位主持人坐在沙发上,面前的桌子上摆满了各大赞助商提供的产品,包括饮品、手机、酒类、保健品,将桌面堆得满满当当,镜头多次给了这些产品特写,风头甚至比主持人还要更胜一筹。
广告铺天盖地、无孔不入,直接影响到了观众的观看体验。“上一秒还在欣赏歌曲,下一秒仿佛切换到购物频道,不想错过下一个节目,只好耐着性子看完这段尴尬的‘插曲’。”网友肖青说。不久前,她边看晚会,边在社交平台发帖吐槽:“不只是舞台背景做广告,主持人报幕、小品中、节目中都会冷不丁出现一则广告,甚至演员明星端着产品开始介绍,我看是恨不得直接把产品摆我面前了。”
广告方晚会方双赢
观众呼吁尽快规范
值得注意的是,不仅是各大晚会,许多综艺节目、影视剧中也有大量广告植入。那么,为什么各类晚会、综艺节目会变成观众口中的“广告大会”“赞助商大赛”呢?
在北京某广告公司工作的张女士告诉记者,植入广告有一定程度的强制性,以影视作品为例,赞助方安插的各种广告会随着影视作品一起出现,观众无法直接跳过、脱离广告观看。也正是因此,不少商家愿意以植入广告的形式对产品进行推广,而晚会、热门综艺及电视剧就成了最优选择。
张女士说,广告主若想在视听节目中植入广告,就要向拍摄方支付相应的广告费用,这笔可观的收入能大大缓解制片阶段的成本压力。“影视作品上映后的每一次播放,都意味着广告品牌在观众面前的曝光。”
据业内知情人士透露,一场跨年晚会的成本,邀请明星的费用占据大部分,剩下的场地费、宣传费、灯光等费用也所需甚高。在“流量为王”的时代,当红明星艺人为晚会带来的流量值得大量资金投入,这就出现各大制片方“抢人”的情况,为了确保邀请到知名艺人,制片方只好提高艺人薪酬,而广告赞助就成了最便捷高效的“补窟窿”渠道。晚会筹办方要尽可能多地招商、拉赞助,以保障其他开支。赞助商投入大量资金,必然会要求尽可能多地植入广告,提升自身曝光度。
广告方和晚会方“双赢”的局面,却让观众成了“受害者”,冗长的品牌介绍和无处不在的植入广告,让不少观众呼吁有关部门针对植入广告泛滥现象进行规制。
优化广告内容形式
完善法律回应关切
从法律规定来看,过量存在的植入广告是否“有得治”?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岳强说,目前来看,我国法律并未禁止或限制电视台发布广告的数量,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主要针对的是广告的内容,并没有对植入广告出现的数量、时间和频次作出明确的限制规定。
“任何广告都需要遵守广告法的规定,如果涉嫌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等,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电视台在决定播出广告时应当做好广告合规工作。”郑宁说,电视广告是主要的广告传播渠道之一,也是电视台进行创收的重要方式,推动电视广告的健康发展,不仅能保障观众顺畅观看节目,也有利于净化市场风气,引导市场良性发展,如何净化、改善风气就成为当下亟待解决的问题。
岳强认为,目前植入广告过于泛滥,已成为观众反映强烈的重要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在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应该规定电视台、各影视传媒集团等作为广告发布者应该通过什么方式、以何种比例来发布广告,从而更好地保护观众的合法权益。同时优化广告内容、形式,丰富节目内容。“只有优质的电视广告才能让观众喜欢、记住,且不容易产生抵触情绪。”
据《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