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发布通报,表彰我省在中小学教育教学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经研究决定,授予370名同志特级教师荣誉称号(含5名定向特级教师),并颁发《特级教师证书》。获得特级教师称号的教师,其特级教师津贴从批准之日的当月开始发放,每人每月300元,所需经费按隶属关系从同级财政教育事业费列支。我市共有37名教师获此殊荣(名单如下)。
马桂锋 王 欣 王 娜 王凤先 王金轩
王春梅 刘 金 刘永昌 刘亚芹 刘宪贵
刘桂强 孙秀云 李文霞 李洁英 李福荣
吴国连 张 旭 张向军 张志龙 张秀华
张秀清 张素坤 张新杰 陈立娟 陈金霞
邵建苹 范艳琴 胡凤花 胡亦民 相贵君
秦胜威 夏 琦 高保国 韩月云 靳志艳
满胜娟 潘 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