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2月02日
第06版:06

【读者求助】 近日,市民白女士向本报帮办记者求助,她住在市区万泰丽景小区。对门邻居将自家门口约一平方米的位置封闭起来作为“玄关”,存放鞋子和杂物。

“这样做不仅使楼道空间变小,而且显得十分杂乱。”白女士询问:这种侵占公共空间的行为是否合理?

【律师观点】 记者就此事联系了河北齐誉律师事务所的刘红卫律师。

刘红卫律师说,白女士对门邻居侵占公共楼道,存放鞋子和杂物的行为属于民事侵权行为。业主户外的楼道不是业主私人所有,是房屋的公共部位,属于该栋楼的全体业主所共有,因此作为业主不得占用户外楼道空间。

刘红卫律师说,白女士可以要求邻居停止占用行为,恢复楼道原状。如果邻居继续占有公共楼道,可向小区物业管理机构投诉,要求协助解决邻居强占公共楼道问题。如果小区无物业管理机构或物业管理机构处理无效果,可向业委会投诉反馈,要求敦促邻居停止占用行为,恢复楼道原状。如果小区无业委会或业委会处理无效果,可向社区居委会和房产管理部门投诉等。

最后,若依然无法解决纠纷,可收集相关资料至法院提起侵权诉讼,要求邻居停止侵害,恢复楼道原状并赔偿损失。

2023-02-02 2 2 沧州晚报 content_81008.html 1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