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1月31日
第10版:10

“人脸识别”莫滥用

【事件】

打开手机就需要进行人脸识别,一天下来,脸要被扫十几次。对此,市民感到颇为担忧。人脸信息是具有不可更改性和唯一性的生物识别信息,容易被犯罪分子窃取利用,侵害用户的隐私、名誉和财产,由此引发的案件也不在少数。

(1月30日《沧州晚报》)

【留言板】

@方亮:泄露自己的人脸信息,不法分子可能冒充我们从事不法活动,这个后果是很严重的。

@勿忘心安:人脸信息属于个人的生物学信息,是不可更改的。一旦泄露,后患无穷。

@你我同行:人脸识别技术滥用,个人信息泄露,我们就像是“透明人”,在信息时代“裸奔”。

@小卫哥:一些地方没有必要设置人脸识别系统,比如小区门禁。

@缝纫机:售楼处、野生动物园、游乐场、宾馆、酒店……设置人脸识别系统,必要性何在?

@三舅:在超市用人脸识别技术付款就让人觉得很不舒服。

@梦蝶:个人信息如何管理,人脸信息如何不被泄露,这是我最想知道的。

@三爷:哪些单位可以采集个人信息?人脸信息如何保管?这些都需要写进法律的具体条文里。

@西北狼:人脸识别技术滥用,我们只能被迫接受?

@中国人:个人维权太难了!

@巡山:经营场所滥用人脸识别技术构成侵权,但提起诉讼费时费力,有没有更好的办法解决?

@星期五:终结“透明人”,捍卫你我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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